率先成为金融科技监管试点城市 北京开启“监管沙箱”区域探索

编辑:admin 日期:2019-12-06 13:21:56 / 人气:

现在,金融科技这个词已经不再陌生了,据不完全统计,当前中国90%以上的金融机构都已经介入和运用了金融科技来推动金融服务。
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称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北京成为了国内首个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的城市,同时也将构建中国版“监管沙箱”的工作提上日程,迎接监管科技的全新探索。
北京成为首个监管试点城市
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表示支持在北京市率先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同时指出,此举不仅落实《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银发〔2019〕209号文印发),积极构建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提升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也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进一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金融提质增效,营造守正、安全、普惠、开放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很早人们就开始讨论监管沙箱了。首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组的文件中谈到,要对金融科技企业进行监管试点,然后央行出台的上述《规划》中也提到,监管沙箱和监管试点等,但最核心的还是对上述两个文件的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文称,在人民银行指导支持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建设,探索构建中国版“监管沙箱”。
此前,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省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沙箱。如今,北京成为了第一个迎来金融科技监管试点的城市,然而这一份殊荣北京也属实担当得起。
一方面,北京市金融科技试点项目审批已经通过46项,位居十个试点省市地区之首;北京市金融科技企业数量已经超过100家,实现年收入近千亿元。同时,随着近几年一批批金融科技领域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相继落地,北京市基础设施的科技创新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曾表示,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监管科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近年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业界、学界的支持下,北京进行了一系列监管科技探索,取得积极成效。
霍学文补充表示,一是服务国家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首创“三合一”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三是加强合规科技的应用;四是金融安全和反欺诈技术的开发;五是积极探索监管沙箱;六是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而关于金融科技的监管问题,北京也相当有“话语权”。前段时间,多位行业人士在京召开的“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上共同探讨了关于金融科技的监管问题。
其中,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在论坛上发布的《中国金融科技安全发展报告2019》指出,金融科技的技术研发企业,其技术赋能为金融科技提供最主要的动力。金融监管政策日趋明朗,监管科技备受重视,无论是央行、证监会、银保监会等中央监管部门,还是地方金融监管局和行业协会,都高度重视金融科技的应用。
“监管政策的出台对于一个金融体系影响是巨大的,监管沙箱计划是比较务实的举措。”华夏银行行长张健华在上述论坛上表示,遇到问题不要一棍子打死,但必须密切关注,一定的容忍度和监管才能够使技术真正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支撑,而不是增加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不稳定。
或重点在两区域开展探索
当前,金融科技已经发展的够快,市场环境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改变。同样,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风险也在不断变化,监管沙箱的到来或将为行业扭转一番新的局面。
业界认为,金融科技造成的风险须用金融科技回应,对监管机构来说,也迫切需要有监管科技抓手,金融科技仍然要向前发展,探索监管沙箱仍然有必要性,因为其有着能推倒重来的重要特征,可以把风险控制在重要的领域。
“未来北京重点在两个区域开展监管沙箱探索。”霍学文曾表示,一是西城与海淀相邻地区的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二是城市副中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合作,规范推进金融科技新技术、新模式先行先试。
与此同时,监管沙箱重点突出三个方面,霍学文指出:“一是统一的系统接入,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合规高效的测试环境;二是主动披露、公众监督等信用约束机制;三是第三方存管、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等审慎包容的制度规则。将采用强制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探索适应中国特点的沙箱监管模式,为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提供土壤,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在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车宁看来,监管沙盒本质上是金融监管机制以有限的责任豁免来换取三种责任,分别是维护市场秩序、回归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源和鼓励金融创新。
那么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具体如何破题?车宁认为从四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通过完善立法,监管沙盒开展应有金融监管法律授权;二是完善配套,对于监管沙盒的实践不是概括性的责任豁免,也不是概括性地给予牌照,而是更类似个案辅导,后续应有专门的团队进行跟踪和辅导;三是争取支持,责任豁免权力许多在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四则是堵住缺口,对金融创新在监管沙盒进行扎口管理。只有做到这四点,才是一个真正的监管沙盒。
但是,在当前P2P网贷行业清退浪潮的大环境影响下,是否也会掣肘金融科技的发展进程呢?尹振涛对记者表示:“虽然我们一直在进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但是专项整治到现在也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可以说是接近尾声了。在这种背景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还包括一些欠发达国家都在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
“另外,我国的移动支付等金融科技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很好产业优势,不能因为互联网风险专项整治而忽略它的优势所在,所以借鉴国外启动中国版监管沙箱的模式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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