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范围扩大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23 10:09:09 / 人气: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国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资的各级未上市科技子企业、转制院所企业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激励实施范围。
上述企业纳入实施范围后,国有科技型企业具体包括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制院所企业及所投资的科技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纳入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以及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通知还明确,对于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再设定研发费用和研发人员指标条件。
2016年2月,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按照规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内容搜索 Related Stories
推荐内容 Recommended
- 欧盟开征科技税 谷歌等全球150家公司将受影响09-11
- 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收官 新区获奖34项09-02
- 旅游怎样利用科技?09-01
- 66家金融科技公司上半年净利67亿元 3家营收翻倍08-31
- 高科技提升安全生产可控水平08-19
- 大湾区小组会议解读②:六方面发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08-18